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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空压机租赁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发布时间:2021-06-22 08:40:19 浏览次数:9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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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与租赁区别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和融资租赁在基本交易规则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如下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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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范围

根据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指出,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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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根据审批权的不同,**融资租赁业被分为内资试点、外资和金融三类,内资试点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外资租赁公司设立的审批权限则已下放到省级商务部门,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监管。这样的格局导致同一行业的公司面临不同的制度环境。

相对而言,商务部对融资租赁的管理,由于历史沿革等原因,转换较多,连续性较差,导致目前对商务部审批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持续性管理较弱。经过调整,20116月开始,商务部审批的融资租赁公司行业管理权归属流通业发展司。在125日召开的“**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成立仪式暨高峰座谈会”上,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表示,为了促进融资租赁发展,将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夯实行业发展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全面统筹管理租赁行业,以融资租赁为重点,采取有力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促进融资租赁的快速健康发展,抓紧研究行业规划、发展指南,制定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积极推动完善行业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行业的管理办法和条例,解决目前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问题。

此外,商务部还将研究扩大融资租赁的范围,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制造企业、专业的销售和物流企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产业基金等介入融资租赁业,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基于地域、行业、人才管理、技术等比较优势,逐步形成面对不同客户、不同行业的细分市场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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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据**证券网讯由**租赁联盟、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等机构编写的《2015年**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4400亿元人民币,比上一年的32000亿元增加约12400亿元,增长幅度为38.8%。**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4508家,比上年底的2202家增加2306家;行业注册资金按人民币计算,约合15165亿元,比上年底的6611亿元增加85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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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融资租赁行业竞争状况

从融资租赁行业微观的运营主体来看,历经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有746家融资租赁公司。前瞻产业研究院按股东背景,可以分为3类:

1

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

主要股东为银行的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以国银租赁、工银租赁等为代表。其特点是母行可以“反哺”租赁业务带来的较低融资成本,依托控股银行的网络资源拥有大量客户机器企业信用信息是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优势,因此,该类公司通常将客户定位于银行内部高端客户,业务专注于大资产、低收益的大型设备租赁,如飞机、船舶租赁等,业务类型分布于以回租赁为主。

2

厂商系租赁公司

主要股东为设备制造厂商的厂商系租赁公司,以中联重科租赁、西门子租赁、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该类公司拥有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增值和处置的专业能力,具备较为发达的市场营销网络、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对客户的经营能力信息。因此,其客户绝大部分集中于设备厂商的自有客户,租赁物件一般为厂商自身设备,以直租赁交易结构为主。

3

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

主要股东既非银行也非厂商的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远东宏信、华融租赁为代表,其股东多为大型外贸、物流、综合型企业集团,或是专业的投资机构。依托股东自愿,该类租赁公司或有长期的资金来源,或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并通常具备明确的行业定位和专业优势。其*大的优势在于独立性,他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的、量身定制的金融及财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因此,该类租赁公司通常定位于中小企业,提供定式的、契合度高的融资租赁服务。

总体而言,我国融资租赁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容量较大,内部竞争状态也相对宽松。随着行业逐渐向成熟阶段发展,三类细分租赁公司间由于在客户和经营定位上存在差异性,有望形成差异化的产业链条。

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依托股东的资金优势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从事大型设备的租赁债权的投资和管理;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托股东的设备处置优势开展经营租赁,从事租赁债权和设备余值处置投资和管理。